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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大三在读,成绩优异,却在遇见了沈慕之后毅然为其休学,被圈养在偏僻的别墅内一心一意地当金丝雀。
你看,饶是再清贵的美人儿,遇见爱情的时候也会丢下所有高冷壳子,卑微至斯。
陈砚在别墅的两年里安分得不得了,一点儿都不会给沈慕惹事,只晓得规规矩矩地待在房间。
沈慕来得极少且不固定,完全凭其心情。但他每次刚踏进门,陈砚就会灵敏地嗅到属于他的气息,并以最快的速度迎接他。
这本事,简直比养了十年的狗还绝。
陈砚真是对沈慕爱入膏肓了,时时刻刻都把生命燃烧在等待中。看到沈慕的瞬间,她整个人都重新活了一遍。看向沈慕的眼神里是全心全意的依赖与信任,偶尔实在抑制不住情思,还会掀起炽热如火的滚烫爱恋,烫得叫人心间颤。
喜欢他金钱、外貌的女人沈慕见得多了去了,却从未有过像她这样不顾一切飞蛾扑火般的人,那双眼没有任何世俗的贪恋,只有倔强的一腔孤勇。
沈慕不会拐弯抹角,一开始就将她见不得光的情人身份定位得清清楚楚,甚至讽刺过她只是一个报复前任的工具,一个长得勉强有些相似的替身。
陈砚也全盘接受,继续执着地爱着。被他养在别墅,做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完美情人。
年轻的小姑娘啊,单纯得可怜又可怕,把爱情当成全部,也不会长点心眼逮住机会为自己谋划后路。沈慕心知肚明,这种情况对他而言绝对会是个麻烦,倒也没碰过她,难得想起一回也只是托助理送点礼物。
但这天沈慕不知受了什么**,明明是盛夏,却裹挟着一身的寒意。一进门陈砚就敏感察觉到了他额头青筋下奔涌的滔天怒气。
他突然过来吻住了她,她还未反应过来就又被狠狠地甩到一边,手肘磕在玻璃台的尖锐菱角上,连声响都没有,隐藏在薄薄的手袖下却是青紫一片。
沈慕眼底满是阴鸷,用欲将人凌迟的目光直勾勾地盯着她,许是看见这张和前任相似的脸想起了什么。
陈砚努力地把注意力都放在手肘的伤上。
更疼一点,陈砚在心里暗自祈祷。
使劲儿疼吧,疼了,才不会去多想其他。她甚至想死命地挤压那片淤青,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