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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长又说道:“我们在中心现场(第一现场)也没有发现搏斗过的痕迹,在被子那个被砍处,这个受害人之前是在这里躺着的,在没有防备的状态下(被砍的)在褥子的下面,我们发现了梁某的钱包和手机,钱包里除了身份证和两张银行卡并没有现金,所有的衣服口袋都查了,连他的行李箱,我们都一点一点的翻,都没有发现现金。经过我们仔细的勘察,无论是炕上还是地上,都没有被翻动的痕迹。卧室的地面上,除了死者梁某的血脚印之外,并没有凶手留下的明显足迹,卧室的桌子上放着一把菜刀,但是菜刀上并没有一点血迹。”
美女警察又补充道:“这把刀后来经过询问,跟家属沟通后,应该是死者家里的。”凶手显然是自带的凶器,应该是有预谋的作案,而经过勘察,卧室门上的暗锁是完好的,那么凶手是从哪进来的呢?这时大队长说道:“我们勘察时注意到卧室窗户开着一条缝,我第一印象,凶手就是从那进出的路线(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是从窗户进去的。”
很快技术部门的人员在卧室里侧的窗户框上,发现了两枚新鲜的指纹,这俩枚指纹分别为,一枚中指的,一枚无名指的,因为距离很近,又是俩个相邻手指留下的,所以我们判断,它应该属于同一个人留下的。这时美女警察说道:“经过排查,包括亲属和死者的,排除以后,才能确认它,到底是不是凶手的。”紧接着,技术部门人员在卧室外的窗台上,发现了一枚不完整的布纹足迹。这时美女警察有补充道:“这个布纹足迹有可能是,嫌疑人用于伪装,或是套上袜子,或是套上布留下的,经过技术处理,我们在卧室外屋子里的地上,又找到了四枚类似布纹的足迹,但是都是不完整的,就是绿豆大或是花生大的那么一点,但是我们能根据他的步子的长度能判断出是一个人伴随这个(往外)走出来的。”
这时大队长又说道:“据我们判断它们跟窗户上的伪装足迹,都是同一个人留下的,这个人很有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此外,在外屋地上还发现一枚不完整的血足迹,它没有经过任何的伪装,因为梁某的足迹都是光着脚的,我们推断,这枚不完整的血足迹,很可能是另一个犯罪嫌疑人留下的。大队长疑惑道:“当时我们觉得很矛盾,就是说俩个人同时作案,怎么会一个人伪装,另一个人不伪装?这个一直在我脑海里挂着。就在我们勘察中心现场(第一现场)的时候,我们的技术人员又在院子里又发现了,两种可疑的足迹,其中一种和卧室窗台的布纹足迹,十分相像,但是只有几枚,而且并不太完整。”
美女警察又道:“所以当时也判定不出来,是什么鞋类,鞋的大小都看不出来,另一种是带骷髅头图案的足迹和堂屋地上血足迹十分相似,这类足迹虽然比较多,但是只有一枚相对比较完整的,它是在院子南侧柿子树下发现的,在地下踩的特别的深,分析是从墙上跳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