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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言姐,你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我盯着他的眼睛,这是一双我看了十年的眼睛,曾经,里面所有情绪我都能理解。
他见我不说话,低头缓缓凑近我的唇,我轻轻推开他,给他理了理衣领。
「小和,今天是遇见什么人了吗?」
他神情有些不耐烦,松开环住我的手,下意识捂住沾了口红印子的地方,支支吾吾说没有。
我伸手用拇指擦去他衣领上还新鲜的口红印,默默想着刚才从他身上察觉到的,那不属于他的脂粉味。
誓约一:不欺骗。
「我再想想。」
得到关于刚才问题的答案,他有些烦躁的啧一声,从我身边快速走过,衣摆扫落桌上的瓷碗。
「孩子一样......」
我无奈俯身捡着白瓷碗碎片,心里叹息一声。
十年了,我成了用命赌等死和爱谁先到的人。
他一点没变,还和从前一样。
2
他是我捡来的孩子,从邻居门口。
父母因意外双亡,他只好靠辗转于各个亲戚家存活,那一天,我提着画具上楼,碰巧与被赶出家门的他对视。
在彼此相同的狼狈中,我从他身上看到当年的自己。
「你要来我家吗?我当你姐姐。」
我莫名其妙地说。
「好。」
那时,并无选择的他声音颤巍巍答。
对了,他那时不叫谢柏,名字中间带个和字。
就因为这句话,他来到我家,距今已十年。
而距那个终于得到机会,刚成年就狼狈逃出家门的我,也已过去了十年。
灯色昏暗,因我怕黑,这屋子总会留一盏小夜灯,以方便我晚上失眠醒来后,在屋里行动。
拿起他放在桌上的衣服扔进洗衣机,看着拇指处反复洗了多次,仍在指纹残留的口红,我有些出神。
两年前,他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那天,借着酒劲对我表白,却遭到我无情拒绝。
因为我知道,他已有女友,虽然我从没见过,从他高中到大学,纵然两人一直分分合合,但总会再次和好。
那次他喝得那么醉,应该是又和他女朋友闹分手了。
他醉了,嘴里一边说着分手的气话,一边说着爱我。
我只当他是犯晕。
但那天后,他一刻不停,每天都对我表白,总是变着花样从兜里掏出朵花儿。
直到去年他从兜里掏出朵蔫儿的茉莉花,戴在我鬓边,见我不说话,他习惯性当我拒绝。
在他失魂落魄转身那刻,我开口说。
「好啊,试试吧。」
他猛的回头,眼睛亮晶晶,虎牙尖尖,那副欣喜若狂的模样,我怕是一辈子都不会忘。
我与他立下五次誓约,一年里彼此都遵守这五个誓约,那就真心交往。
如果一年中誓约彼此全未遵守,那么誓约作废,从此交往这事儿再不提。
他答应了。
第二天,他用奖学金买了两块情侣表,亲眼见我戴上。
虽是个小有名气的画家,但我身体病弱,已许久没提起画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