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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在孤儿院长大。
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国戏,我穿着一件白衬衫站在校门口,那是开学前一天,保证全院孩子不饿肚子外,院长婆婆能给我买的最好的了。
却发现她们的一个包够的上孤儿院里一年的伙食费。
努力不能消弭很多差距。
所以我加倍努力,只求这差距小一点,再小一点。
我被导师推荐去试戏,桌子上,投资商油腻的手摸上我的脸。
蒋宵在那个时候出现,天降英雄一样,他喝醉了走错包厢。
拿起酒瓶,他砸上投资商的脑袋,开了瓢,血顺着黏腻的脸流下来。
他说:“别用你的脏手碰她。滚。”
而投资商还点头哈腰:“砸得好,蒋少,尽兴了吗?要不要再来一下?”
那时,我就知道,蒋宵是我永远触及不到的那种人。
这英雄光环没开多久。
下一秒,他看着我的脸,发火道:
“顶着她的脸,你怎么能做出这么下贱的事,爬床也不知道爬个好看的,爬头猪算什么回事?”
败光了我仅有的一点好感。
后来,他主动找到我,要和我签份合约,我做他随叫随到的女朋友,他供给我每年50w的费用。
孤儿院有两个小妹妹得了白血病。
这笔钱能救很多人的命,余下一点,还能报个培训班,让我离梦想更近一点。
签合约的那天,他嫌弃地打量着我:“要什么没什么,偏一张脸像她,你命不错。不过我可警告你,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惦记不该有的,你配不上我。”
蒋宵是个自大的人,他的初恋沈韵出国离开了他,可能是人生第一次被甩,那之后,他患上了收藏癖。
他养了十几个女人,每个都有跟沈韵相似的地方。
我在他身边待的最久。许是因为我的脸最像。
他从不碰我,这让我松了一口气。
但我知道,他无时无刻不以作践折磨我取乐。他从骨子里轻贱我。
有次商业宴会,他带我去。
施舍般扔给我一条被人撕坏的晚礼服:“你穿这个,别不知足,几百万的东西,你掂量掂量你自己,看把你卖了能值不值这个价?”
我从地上捡起裙子,将后面的破洞巧妙地打了个结,挽着他的手,跟他入场。
见到我没吃瘪他便不开心,全程沉着一张脸,遇见有人敬酒,便指着我:
“她替我喝!花钱买来的,不用白不用。”
周围有人起哄:“真的假的,蒋哥,多少钱,能不能喝啊。”
蒋宵无所谓地摆摆手:“随便喝,国戏的学生,大一就出来陪酒了。”
有啧啧的轻视声,我把指甲掐进手心,一杯一杯地灌进去,到后来喝了多少连我自己都不记得了。
灼烧感滚遍五脏六腑,最终一股液体顺着喉咙吐出来。染红了那条白礼裙。
恍惚间,我看见蒋宵下意识冲我伸手,那是个拥抱的动作。
怎么可能,一定是错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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