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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好几天我都接到了同一个地址的订单。
第一天她备注让我把外卖放在家门口。
第二天她让我把外卖放在门把手上。
第三天她打开门露出半张脸伸出一只胳膊将外卖拿进去。
第四天她让我直接将外卖送进家里的玄关处的柜子上。
第五天我看到了躺在地上的一具尸体。
而我就是发现那具尸体的目击证人。
那是我第一次坐警车去警察局,当时整个人都是懵的。
案发现场,谋杀案,证人,这几个词语本不该出现在我的人生字典里。
然而,我成了案件的关键者。
1.
“第一天去送外卖的时候,你还记得当时发生的事情吗?”
我捋顺了一遍思绪。
“那天我接到订单后,顾客备注说让我把外卖放到门口就行了。”
“当时电梯停电了,她家在八楼,我爬楼梯上去的。”
“她点了一份什么外卖?”
我把手机翻出来调出那天的订单。
“第一天是【辣筷客大盘鸡盖面】。”
警察点了点头,又问:“你到她家门口感觉到有什么异样吗?”
我仔细回想那天的情形,和平常去其他小区送外卖一样,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接着我又说了第二天的事情。
“第二天,她又点了一份外卖,还是我接的单。”
“当时她备注让我把外卖放在门把手上。”
警察照例问:“她当时点的什么?”
我看了一眼手机:“是【周黑鸭久久鸭脖】。”
警察低头将我说的这些都记录下来。
他写字期间,我紧张地抠着衣角。
警察好像看出了我的紧张,他冲我笑了笑:“别紧张。”
“找你来录口供,只是走一个正常程序。”
警察给我倒了一杯水,我喝了一口水,压下了几分不安的情绪。
他继续问:“那第二天有什么异样吗?”
“那天风很大。”
“我去送外卖的时候把车子停在楼下,那大野风竟然把我的车子刮倒了。”
说到这里,我忍不住叹了一口气,那天在保温箱里有顾客点的面条,车子一倒汤撒了一地,那天我还倒贴了钱,实在倒霉。
“然后我坐电梯上去,把外卖按照她的要求挂在了门把手上,没有什么其他的异常。”
“有没有可能你记不清当时反常的事情了?”
我摇了摇头:“我绝对不会记错的。”
因为,我从小得了一种病——超忆症,有过目不忘的超级记忆的本事。
这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对于我来说,这并不是超能力,而是一种精神折磨的痛苦。
我也想像正常人一样放空大脑,忘记一些难过的回忆,可我却能把任何看到的都记得清清楚楚。
除了和那人有关的事情。
唯独和那人有关的事情,我忘记了。
2.
或许案件细节方面的问题,我需要借助到案发现场进行回忆,但我绝对不会忘记任何事,它们全部都藏在我的脑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