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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旧了花样又过了时,但我还是很喜欢的。”
敬择又仔细看了看自己的双手:“不够干净吗?那我待会再去山泉那边洗一下啊。”
“蠢蛋。”我终于忍不住,轻声吐出一句,“不觉得丢脸吗?就是这样,才会被别人欺负的吧!”
敬择哈哈哈笑了起来:“没关系啦,”他说,“我啊,其实可厉害了,怕把人不小心打个半死,才不和他们打架的。”
他伸出细的像火柴棍一样的胳膊,比划出一个健壮有力的动作,可怎么看都更可笑了:“我大人有大量,就原谅他们咯!”
“笨蛋!”我涨红了脸,“你真的很烦,不要再缠着我了!”
“哈哈哈,敬择你真的很不要脸啊。”是个女声。
我的视线朝那里看去,见到了小他一岁的妹妹,顾熹籽。尽管熹籽本人并不承认自己是敬择的妹妹,而她家里的人也不当他是她的哥哥。
敬择从小失去父母,是顾家在路上捡来的弃婴,与其说是养子,更像是被捡来的佣人。
“彬翾,”熹籽扬起脸,笑道,“你教我认字吧。”
顾熹籽是个美人胚子,大人们饭后茶余经常提起,十年后,她一定会是这里最漂亮的人。
和敬择不同的是,对于自己的美貌,她向来是自信并高傲的,而非敬择的腼腆羞涩。在求人时的态度,两人也完全不同。敬择会用小狗般让人怜爱的表情,软糯的语调和撒娇的口吻,而熹籽,她用的是陈述而非问句,就好像她知道对方一定会答应似的。
为什么我要被她吃定似的,要教她写字呢?想到这里,我便有些不乐意。
“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就去找诚焕了。”熹籽微笑地看着我。
“诚焕?”我眉头不自觉皱了起来。
诚焕是我的远房表哥,他家中多子,而父亲只得我一个女娃,又没有续弦的意思,长辈总觉得言家断了香火,于是便把他从老家带到这里,过继给父亲当他的儿子。
按照道理我应该叫诚焕一声哥哥,可事实上,我和诚焕的关系,有点复杂。
自从父亲听了下人的建议,决定以后为我物色一个上门女婿后,他老人家深思熟虑,觉得“肥水不流外人田”也好,“永远只有自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