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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深山外的县城里,好不容易下派来了一个教书的先生,在村庄兴办起了学堂,年轻一辈的娃子们才有了读书的机会。
朱福顺是上西村最有文化的人,写的一手好毛笔字,据说单单一个‘福’字。他就能写出十几种写法来呢!
因此,上西村的乡亲们推选他为村长,相信他,亦拥护他。
不时,朱福顺便踏着一双蓝布鞋,急急的从家里赶来。
朱福顺身材满壮识,长脸八字眉。一半的头发都已然花白。
他常年穿着一身深灰色的中山装,据说,这是他去县城开干部大会时,在城里的裁缝铺置办的。
上西村隐匿在崇山峻岭之中,大多数的村民,一辈子都没走出过深山。
只有朱福顺,他每年都会骑着老毛驴儿,费时一个月的功夫,去山外的县城里开会。
今夜,他仍是穿着那身深灰色的中山装,因为此时正是七月,天气炎热。
朱福顺敞着衣怀,露出了里面白嫩嫩赤条条的胸膛。
他的下半身套了一条蓝纺布的八分裤,裤腿挽到大腿根儿,布鞋都起了毛边儿,右脚的大母脚趾在鞋面里面呼之欲出。
众人见到村长来了,纷纷七嘴八舌的上前报告。
他们将自己的大脚踩在我的腰眼儿上,扯着脖子,斗志昂扬。
“村长,这个野种把施老蔫和他家里的婆娘,还有施家的老太太都给杀了。
百十年的时间,咱们村儿里可都没出过这么一个十恶不赦的人!”
“呸,这野种哪里还能算作人?简直就是个禽兽,是个活畜生!”
几个村民把我爹,娘和奶奶的尸体也抬进了祠堂西偏殿。
他们把爹,娘和奶奶的尸体在西偏殿里排成一排。
连着那把剁骨的钢刀也被带到了现场。
村民们指着三具尸体,群情激奋,义愤填膺。
有人指着那把剁骨的钢刀道。
“村长,这就是凶器嘞!野种就是拿着这把菜刀,把施老蔫一家全都砍死!”
朱福顺见状,抬手揉了揉眼皮,舔着嘴唇,嘴巴里‘渍渍’作响。
他看了看被五花大绑,浑身满是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