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包养我?”
他无奈地摇摇头,丝毫不想再跟我纠缠,”我先去洗澡了,你慢慢考虑,接受的话,东西都在这里,不接受的话,门在那里。”
这是我跟阮平山在一起的第十个月了——是的,我接受了,我真的太喜欢他了。
那时候我刚刚大四,二十二岁,是条混吃等死的咸鱼,那时候他二十八岁,已经拥有了一家上市公司。
他来学校演讲,我去混学分,没有什么一见钟情,我俩全都是见色起意,他薄情,我轻佻,他**熏心,我色令智昏,这么一想,我俩好歹不为名不为利,还是很纯粹的。
总之,经过一系列不可言说的苟且勾当,我们终于成功地勾搭到了一起。
准确地说,我成了被他豢养在花园中的金丝雀,每天只需要美美地出现在他面前就行了。
他工作很忙,不是每天都来,而我几乎是爱干什么干什么——就连我把他卧室里那套价值十几万的高级床品,按照我的喜好换成了 Hello Kitty,他看了也没说什么,只是当晚将战场换到了客房。
说出去不怕人笑话,当米虫,不劳而获是我毕生的愿望,但我没想到,在我二十二岁毕业这一年,不仅实现了人生理想,还顺带睡到了想睡的男人。
我知道自己长得好看,正如我知道自己不太聪明——我怀疑爹妈给我起名的时候,是受了高人的指点,我叫夜娆,江夜娆。
美倒是挺美的,就是总感觉有点见不得人。
阮平山说,我是一个能让所有男人原形毕露的女人,他用词真是晦涩文雅,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照妖镜。
我自己的评价相对而言,就要直白很多——我有着白腻光滑的皮肤,饱满丰腴的胸脯,浑圆肥翘的屁股,我的腰从正面看是细的,但小肚子总是会凸出一点,摸上去是软绵绵的,我的腿一点也不细,但又长又直又匀称,穿大腿袜的时候,袜子的边沿会勒出一圈软肉来。
我有着明艳的面孔,和迟钝的脑子,总的来说,我是一个美丽的笨女人。
虽然这么说不太好,但是,金丝雀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适合我的职业了。
作为乙方,其实我不算很有职业操守——面对阮平山,我从来都是想发脾气就发脾……
小说主人公是小宝庄翰雨的小说是《我如明月君勿恋:男强女强的权谋故事》,它的作者是伞阿花伞大王写的一本古代言情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右看,又回过头去问:我觉得不加这只水钻发卡会更好诶,你觉得呢?”不等任何人回答,她取走发卡,别在了自己的脑袋上,一蹦一跳,非常活泼地出了门。陆思思坐在一边,非常无语地摇着头,”怎么会有这么能嘚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