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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黄金搭档!”
白祁风听不太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不过稍微想一下就明白了。
他颔了下手首,将从兔子身上撕拉了一个肉最多的大腿递给了俞相思,他拿着猎刀割掉了兔头,啃了起来。
肉香皮脆,还带着一股辣味,第一口不太适应,第二口觉得美味异常,再接下来,吃着根本就停不下。
这女人,做饭是真的好吃。
俞相思已经习惯了白祁风的高冷,以及,他吃东西的时候的寡言了。
这男人其实,嘴不怎么说,但是,只要你对他好的话,他就会首先想到你,把最好的东西给你。
例如,干活的时候,他会跟你一起干。挑重活干,挑最难的那一部分干。吃肉的时候,他给她腿,他吃头。
俞相思越看白祁风越喜欢了,觉得跟这样的人搭伙过日子绝佳。
她笑着啃起了起兔子肉,也从鸡身上撕拉了一只大腿给白祁风,“尝一尝。”
白祁风看着她笑得跟一朵花一样的和善的脸,道了一声:“谢谢!”然后,扔掉了兔头啃起了鸡腿。
很鲜美很好吃。
俞相思啃着兔腿,琢磨着白祁风说的那一声谢谢。又斜眼打量着他。
进食很快,但是吃相雅致!
白祁风,好像……不像,是一个没受过教育的山间汉子!
她跟他相处那么久,没有听到他说过一句野话。
对女人孩子也一点都不粗鲁。而且,他气度不凡,待人有礼,箭法高超……完全推翻了她对闭塞的村子里的粗野汉子的印象。
加上,这一张俊脸,说他是来体验民间疾苦的皇亲国戚也可信……
他不会是哪个皇亲贵族的遗落在民间的娃吧?
白祁风发现俞相思一直盯着他看,他看了过去,问:“我脸上有东西吗?”
“没,没。”俞相思将身子挪了过去,靠近白祁风,好奇地问:“白祁风……你家世世代代就在这里吗?”
白祁风的眸光极快的闪了一下,“嗯。祖祖辈辈都在盲山村靠打猎为生。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镇上。”
俞相思噢了一声。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白祁风生活在这个小村子里,太埋汰了。
接下来,俩人就平平无奇的分食,吃完了,俩人到溪边洗了手就准备回去了。出来太久了,想孩子了。
他们一走,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