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里暗里向顾槐打听着信息。
这里是距离越国都城三千多里的偏远小镇,背靠深山,山叫狼山,山下有三个村子接壤,上洼村,下洼村和槐花村。
顾槐住在槐花村,是个单身汉,独居,村子一共八十几户人家,大概六七百人。
“到了。”
回到住的地方,顾槐把温柔放在院子里,单手卸下腰上的两只野鸡,丢在地上,提了提另外一只手上的胖兔子,找了根绳子栓住,另外一头递到温柔手里。
“先帮我牵着它,我去生火,煮些吃的。”
温柔木愣愣地看着手里的草绳,目光逐渐移动到试图挣脱逃跑的兔子身上,半晌才回过神。
兔兔那么可爱。
到底是红烧好还是爆炒好呢?
吸溜......
肚子空落落的。
“顾大哥,要炖兔子么?”
说完还下意识舔舔嘴唇,馋的慌。
顾槐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这跟他已知的那些富家千金的反应,有些不太一样。
一般的大小姐,可不会第一时间想到吃兔子。
可温柔那一身质地上成的衣裳,以及肤白貌美的气质,都证明她确确实实是富家千金。
“你若想吃,便炖了,不过我厨艺一般,兔肉柴,没有野鸡肉好吃。”
他费了一番力气才毫发无损地活捉了这只兔子,本想着卖去镇上换个好价钱,后来遇上温柔,盯着兔子看了好几回,以为富家千金喜欢养这些小东西,就打算她若喜欢,留着给她解闷儿也行。
没想到,这姑娘却是想着吃它。
“这样啊,那就不吃了吧,野鸡也不错,不过......顾大哥,你的猎物不是卖钱的吗?”
看他家这房子,跟家徒四壁也所差无几了,而且猎户打野味大概率是用来卖的。
她初来乍到就想吃人家的肉,会不会不太好?
想了想,温柔摘下手腕上的玉镯,递给顾槐。
“顾大哥,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你救了我,我用不好在你家白吃白喝,这个给你,拿去换银子,就当我这阵子借住的费用。”
俗话说的好,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收了她的镯子,他就不好事后后悔,赶她走了吧。
而且她看人的准头还是可以的,这人看她的眼神,自带一股清正,迄今为止也没有逾越之举,还是有可信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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