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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勋看着如此听话的林秋曼,感叹着父母给了他一副好皮囊,好口才...
“你先跳吧,我害怕。”
林秋曼无视吴建勋眼底的深情,冷凝着一张脸催着他跳火车。
吴建勋将他的几件衣衫抱在怀里,弯腰做准备,还没看好火车下面的地势,就被林秋曼一脚踢了下去。
“吴建勋,如果你命大没死,那你最好别出现在我面前,否则,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林秋曼缓缓站起身,看着那道躺在碎石子中的吴建勋一动不动,扬了扬唇。
将吴建勋的介绍信和高中毕业证撕的粉碎,挥洒在风中...
那副吴建勋视作眼睛的眼镜,也被她踹了几脚,随手扔掉了。
没有介绍信,没有高中毕业证,没有眼镜,更没有任何可以证明他身份的物件。
就算吴建勋命大没死,那他也只能画地为牢,或者是被遣返回到荷南市。
因为这是1977年。
直到火车缓缓进入邢市站,她面无表情的脸颊上,才有了活下去的希望。
前世,她和吴建勋原本是要在邯市跳火车谋生的。可因为她害怕不敢跳车,这才多坐了一站地来到了邢市地区...
跳车带给她的冲击,让她痛苦的蜷缩了好久才缓过劲来。
根据前世的记忆,林秋曼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沿着山脉缓慢前行,饿了就往嘴里塞两根野草,渴了就在河边喝两口水继续赶路。
终于在斜阳下,看到了那座熟悉的小山村,她实在没有了力气,两眼一黑,晕倒在了村口。
...
“妮儿?妮儿?你醒醒,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啊?”
老村长的声音!
还是跟前世一样,林秋曼是被晃醒的。嘴唇也不是那么干涸了,嗓子也是湿润的,她已经被喂了一碗稀饭。
她缓缓睁开眼,四下的寻找着,直到视线落在那个头发乱的像鸡窝一样,全身上下五个补丁,寒酸到要命的男人身上,才重重的松了一口气。
沈凌华...
“我...我叫林秋曼,高中毕业,是从荷南市逃荒过来的。多谢你们救了我...大爷,你能给我找个吃饭的地方吗?我实在是走不动了。”
林秋曼说着眼泪就不受控制的往下流,不过她不是在哭自己逃荒路上的艰……
主角叫林秋曼,沈凌华的小说叫做《逃荒七零百亿物资娇养糙汉》,是作者芷笙所编写的言情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去南街小学卖小夹子,肯定也很畅销。从家属院出来后,看到不远处的邮局,林秋曼忍不住红了眼眶。她已经好几十年没见过父母和兄弟了,她多想能亲自回去当面跟他们认错...可现在的当务之急,是给家里送去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