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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的地方,伸手去勾悬空而挂的风筝。
“哎哎哎,你小心点啊!”女人心都要跳出来了,真是个一根筋的呆子,不就是跟这货说了句,这是自己从小玩儿大的风筝吗?
伸手,抓住!沈天明脸上露出笑容,还不忘对地上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女人挥挥手。
“现什么宝!赶紧给我下来!”女人都要疯了,这家伙不知道危险吗?
呃,这傻子好像还真不知道什么叫危险,想着初次见面,这家伙面对十好几个持械歹徒,硬是空手入白刃把这帮穷凶极恶之徒统统放倒了。
沈天明一只手拿着风筝,一只手攀着高压塔,一步步地往下走,比起先前的灵活,这时沈天明的动作慢了不少。
“哎,笨蛋!把风筝扔下来,你抓稳了!”女人汗都要下来了。
“不,要摔坏的。”沈天明仍然倔强地一只手拿着风筝,一只手攀着冰冷的钢架,以诡异的姿势向下挪动着。
唉,女人暗暗叹了口气,这沈天明啥都好,就是傻不拉几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开窍。
女人叫庄悠悠,庄氏集团CEO,也是正在爬塔的傻瓜沈天明的妻子。好吧,名义上的妻子。
三年前,乞丐似的沈天明在一群歹徒手中把庄悠悠救了,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就有了交集。
可不是什么英雄美人的交集,面对十好几个持械歹徒,沈天明空手入白刃,几乎凭着肌肉记忆把这帮人打趴下了。当然,代价很明显,被砍了个体无完肤。
脱险的庄悠悠不忍把这见义勇为的陌生人丢在血泊里,给送医院了。
跟这座城市的所有流浪汉一样,沈天明无亲无故,锦官城内举目无亲。心善的庄悠悠把人送到医院,也没任由他自生自灭。
除了雇了个护工看护之外,她自己也时常去看望,一来二去,两人倒是渐渐熟悉了。
熟悉了,庄悠悠却无奈了。这个勇猛无畏的男人除了知道自己叫沈天明之外啥都不记得了。
那智商虽说不上弱智,但始终比一般人少一根筋。
不过那眼神里却有一般人所没有的纯粹与真实,也正是这份纯粹让庄悠悠没有把沈天明丢回大街上流浪。
而是在出院之后,直接接回家了。
于是,两个只认识了三天的人就此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