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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义勇把昨天写好的稿子直接交给了总编,这样不太符合杂志社的程序,但他有信心,那个稿子一定会被录用。说不定总编还能因此给他升职呢!
结果完全在周义勇的意料之中。总编果然很高兴地录用了他的稿子,并且打算从下期开始重点打造他,同事们虽然对他有不少嫉妒之心,但却仍然没有阻止他升职的步伐。
周义勇每天带着那个神奇的鼠标上下班,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写作灵感也源源不断。
一个星期后,他便由现在打杂般的小编顺利升到总编助理的职位。
随着他身上的光芒越来越亮,有些人开始主动靠近他了。
比如梁艳。
梁艳知道,周义勇迟早是要搬到总编室去的,所以她得趁现在他还坐在自己旁边好好抓住机会,从周义勇进公司以来她就对他不差,现在若是表现出爱慕之心应该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儿。
梁艳没有想到,周义勇竟然很爽快地答应了让她做自己的女朋友。只是公司禁止办公室恋情,所以他们只能低调行事,在公司的时候顶多就是在QQ上调调情。两人唯一能像所有情侣一样做情侣该做的事地时候就是周末。
周义勇的小单间里开始再次有了女人的气味。他的脏衣服开始有人洗,卫生也有人打扫了。这又让他想起了陆研,曾经的陆研也是如此,把自己的所有都献给了他,毫不掩饰自己对他爱慕。
只是现在,早已物是人非。
“勇,在想什么呢?”打扫完卫生的梁艳看周义勇一个人坐在电脑前发呆,走过去抱住他,轻柔地问。
香哝软语让周义勇从回忆中醒来,他一边摸着梁艳的手一边说:“艳,如果有一天,我变得比现在更穷了,你还会爱我吗?”
“傻瓜,我爱的是你的人又不是你的钱,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会爱你的,而且比现在更爱。”每个人都有撒谎的权利,包括梁艳,包括周义勇。
梁艳回答周义勇问话的同时目光一刻也没有离开桌上的鼠标,鼠标发出的绿光挠得她心里痒痒的,而且,她每次都可以清楚地看到周义勇把手放在鼠标上时露出的白骨,但为了接近周义勇,她一直强忍着内心的恐惧没有再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