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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了他的房门,给了他一巴掌,那一巴掌险些把他的脖子打断,他震惊的看着这个公爵。
杨德身上的伤还没有好完,刚才那场战斗,他带队冲锋了数10次。这是一个如同普通大头兵的公爵,一个抛弃了贵族架子的最有权势的贵族。
要知道,这个男人可是世袭公爵,公爵是什么概念?公爵的爵位是比他一直仰仗的父亲还要高得多的,是除了皇室外最尊贵的。
可他却比他所认识的所有贵族都要辛苦,甚至一个勋爵都比他会享受。他完全不像一个公爵,而像一个······平民出身的一线士兵!
在那之后,多克变了,变成了他曾经最看不起的人,他开始变得如同杨德那样,就像一个普通士兵,他和他的将士们同吃同住,共甘苦,共患难。
5年来,他和他的那支中队,始终活跃在战场的前沿。
在最后的一场战争,他的那支中队,被罪民的魔法师连续的魔法攻击而打得全军覆没,他却活了下来,因为他的战友们,用自己的生命来掩护他。
当他回到船上的时候,他甚至没力气再站起来,身上全是血,有他的,他部下的还有敌人的,他不断呢喃道:“虎子,老雷····”
杨德见多克没有说话,他叹了口气,笑了笑。听着岸上平民的欢呼,不禁想到,真的是大胜么,损失17万,杀敌40万,的确是很辉煌的战果啊。
可实际上,40万人,39万都是都只是一群配发了武器的农夫,面对罪民的海军,靖海军团完全没有还手的余地,3万人,甚至只击杀了罪民7000人不到。
“将军,我学到了什么是真正的荣耀,什么是友情,什么是血性,还有果断。我想····我应该是一个合格的帝国军人了。”多克说。
相比五年前,他从这里出来的时候,那股贵族的做作之气早已没有,他现在就如同一把打磨锋利的宝剑,一把为国而战的宝剑。
“那就希望你能为那些死去的战士们报仇,我想,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次在大海上抛头颅洒热血了。” 杨德看向了后面,从这条运河,他仿佛又看见了那片他战斗过的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