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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待见,小许氏也一味的上眼药。
一个当婆婆的人当然不想看见儿子对儿媳百依百顺;而小许氏则纯粹是羡慕嫉妒恨了。
再加上,哑巴娘的人才真正比小许氏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没有娘家兄弟撑腰的媳妇自然不放在眼里。
“爹,吃饭了。”
所谓的饭,就是葛根粉调成的羹。
与往日不同的是,桌上有两大碗的兔子肉。
别说省着吃了,温舒舒就不是那样的人。
而且,她还有很好的理由:这大热的天放哪儿肉都会坏都会臭,只有放进肚子里才安全。
“三哥,我不来还不知道你们家的生活开得这么好了。”
抹了一把嘴巴,温兴儿吃得心满意足。
“幺姑,你信不信,以后我们家的生活会比这个更好。”
“我信。”温兴儿丝毫不怀疑。
温舒舒倒是纳闷了。
“因为你要嫁的是一个猎户,我听说临崖山那边的猎户的肉吃都吃不完经常拿出山去卖。”
“他们打猎也很危险。”
果然应了那句话,只看到贼吃肉没看见贼挨揍。
“幺姑是没看到他们打猎的有多危险。”
一进深山,豺狼虎豹什么没有?
有命进山,也不知道有没有命吃肉喝汤。
每一次出门都是将命系在腰间在行走。
哪里有那么容易吃到嘴里的肉。
“而且,他还有一个家,养他家也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的。”
“你还不知道?”温兴儿对温舒舒至少是服气了,之前就透了底说这个裴泽珩也挺不错的。
“他父母早逝是由爷爷拉扯大的,老爷子一走,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挨饿。”温兴儿凑近温舒舒的耳朵:“到时候是由你当家做主,你再吹点枕边风,这个家还会缺肉吃吗?”
“幺姑……”
温舒舒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温家人一致看好裴家这门亲事图的都是他能打猎能让家里人吃上肉。
说到底,自己重生过来就是换肉吃的砝码。
消息得到了,肉也吃了,温兴儿心情甚好的回家继续赶制自己的嫁衣。
虽然不是什么凤冠霞帔,但是她肯定也得穿着一件新衣出嫁的。
嫁妆被短缺了,这个绝对不可能再省。
“看幺姑的样子好像不生气了?”
温舒舒觉得温兴儿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
“你这个幺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