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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这歌声怎么形容呢?声音是好听的,就是每个音符都忽上忽下,落不到点上。好比隔靴搔痒,越挠越难受。
“OK,我们同意你加入!”台下眉毛拧成麻花的学姐实在忍无可忍,打断了她,才得以结束对耳朵的摧残。
“下一位!”
“……”
他们回头一看,身后的座位上空无一人。
此刻,上空仿佛几只乌鸦飞过,比路云倾的歌声更让人难堪的是几位社团人员的脸。
想象过他们招不到人,但也不至于除了她一个人都没来吧!
路云倾看着空荡荡的教室,抿着嘴,心想学姐给她说的小道消息到底靠不靠谱。
“你还真去流行乐社团了,你嚎一嗓子还不得把他们一块儿带走了?”迟念吃着冰淇淋,拉着路云倾在操场散步。
傍晚的操场最是热闹,有跑步的,有谈恋爱的,还有一些奇奇怪怪鬼哭狼嚎的人。
“少讽刺我,他们对我的歌声貌似很满意呢!”热气滚滚蒸得路云倾脸颊红似苹果,她用手给自己扇了扇风,“你去街舞社怎么样?”
“别提了,妥妥的诈骗,那照片跟真人是一点不沾边呐,下手可真狠。”说罢,迟念大咬一口冰淇淋,才把冲上头的怒火压了下来。
路云倾笑道,“太夸张了吧?”
“你见了才知道什么是夸张,照片上明明是西门庆,真人却是武大郎!”迟念说得是咬牙切齿。
“……”这都什么比喻。
“管他是西门庆还是武大郎呢,你又不是潘金莲,犯不上置这个气。”路云倾如此安慰道。
还真是个榆木脑袋!
迟念黑着脸,白眼快翻到天上去了。她擒贼似的勾住路云倾的脖子,转身就要挟着她再去趟超市,显然一个冰淇淋已经不足以压住她的火气了。
两个美人以极不优美的姿势互相推攘在操场上,引来不少行人的观望。
“我去!”迟念突然一把松开了路云倾,不熟练地扭着身子奔向下一个目标,就像一条速度飞快的蛆。
迟念停在那男生面前,上下打量之后,显然对他的身材还是样貌都满意至极。便故作羞涩地一脸扭捏,夹着嗓子问他:“同学,你是哪个系的啊?”
男生侧过身来,路灯照在他的侧脸,勾勒出完美的弧度。墨色的眸光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