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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啥,薛平贵见了王宝钏第一件事就是考验她,我不得考验考验我那便宜夫君?这叫走男人的路,让男人无路可走。」
我扶了扶头上的木簪,握着墨宝的手跳下马车。
我叫李明珠,是江南富商李富贵的嫡长女,也是穷小子叶修的原配发妻。
哦,现在不是穷小子,他如今是礼部郎中,正五品的京官了。
这是一个非常老套的故事,千金小姐跟穷小子私奔,我父亲气得脸色铁青。
「明珠,你如果非要嫁给她,我给你准备的十万贯嫁妆,一毛都休想要!」
顿了顿,他又不甘心地走过来劝我。
「我也不是要阻止你嫁给潜力股,可你能不能长点心眼。叶修现在二十岁了,一个穷秀才,落第五次,啥都考不上,你跟着他能有什么前途?」
我伸手捂住耳朵:「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
我父亲气得跟我断绝关系,我抱着包袱,跟叶修回了扬州的老家。
然后我当掉衣裳首饰,拿银子送叶修去外头书院求学,叶修也争气,一口气考上举人,去了府城。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他,只有一封接一封的书信,用各种借口和理由诉说他的忙碌。
「明珠,等一切安顿好了,我就派人来接你。」
于是我等啊等,树梢的枝叶从嫩绿褪成枯黄,村口的桃花谢了又开,终于,我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我也清醒过来了。
我带着娃,回到金陵,抱住我爹的腿号啕大哭:
「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
小说《我养大三个孩子,夫君接我到京城做妾》 第1章 试读结束。
《我养大三个孩子,夫君接我到京城做妾》网友点评
陌上芳菲:逐字地看完你的这篇文章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标点符号的运用更是恰到好处。这世间怎么可能还会有如此精辟的文章?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
落墨:超级超级超级好看,我养大三个孩子,夫君接我到京城做妾这本书是我这几天以来,发现最让我喜欢的一本书,也是让我看得下去了,我这个人看书特别挑剔但是这一本好入心,超级喜欢啊!!!!!希望后面的剧情会非常非常精彩,期待作者李明珠叶修大大。
主人公叫李明珠叶修的小说叫做《我养大三个孩子,夫君接我到京城做妾》,它的作者是李明珠叶修创作的言情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寒窑十八年,今有我李明珠在江南卖了十八年豆腐,拉扯几个孩子长大,哎——如今总算是苦尽甘来。」我拿帕子摁了摁眼角,转头对旁边清俊的小厮瞪起眼睛。「脸弄那么白净干什么,搞点灰上去!」「是,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