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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离开。
他见状匆匆挂了电话从德克士追出来,拉住我的胳膊,「你就不想跟我说点什么吗?就不想给当年的我一个解释吗?」
「解释什么,李队你有时间听我解释吗?」
他拉着我胳膊的手慢慢松开,最后轻声一叹,「等改天我们坐下来好好聊孩子的事。」
然后他无比慈父地对着崽崽开口:「爸爸要去拯救世界啦,把变身器给爸爸吧。」
在我怀里的崽崽兴奋极了,用力点点头将手里的警徽给了李贺,还奶声奶气地说:「那你打败坏人后要来看我。」
李贺伸出小手指跟他拉钩,「好,爸爸晚点去看你。」
李贺食言了,他没来。
等我们再见面,是半个月后。
在医院,抽完膝关节积液的我一瘸一拐艰难移着步子。
我的腿受伤了,是五年前发生的一场意外,入室抢劫。
劫匪挺奇葩的,没劫钱没劫色,只是将我绑在椅子上,然后将食指那么长的钢钉一根一根砸进我的腿骨里,膝盖里,整整六根……
五年了,我总是会梦到那个场景,然后一身汗地惊醒,心理创伤让我甚至听到钉木板的声音都恐惧到发颤,更折磨的是腿伤后遗症,需要定期来抽膝关节积液。
这件事跟他没有直接关系,但是有间接关系,因为那个劫匪就是奔着向李贺复仇去的。
可惜他不知道,当时我们两个已经分手了……
走到医院大厅,我正好和李贺碰上。
他额头上贴着一个纱布,警服上的大片血迹随着空气氧化已经变成暗红色了。
看到我后,他明显怔了一下。
我咬着嘴唇,不知道该不该打招呼,毕竟上次在警局……
内心挣扎了很久,我选择视而不见。
低着头装没看见,慢慢从他身边走过。
「我送你。」
他突然抓住我的胳膊,声音听不出感情。
「不用了……啊!李贺!」
小说《有情人见色起意》 第4章 试读结束。
《有情人见色起意》网友点评
凌乱心跳:这本小说很好,风格轻松,又不套路低俗,但是感觉发展路线会有点无聊,建议李贺在文学这方面在多一点点互动。
冷弦:《有情人见色起意》从剧情上,写的很完整。从感情线上来说,也是埋得伏笔很好。非常推荐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