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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心头一阵发毛,这世界上,不会真有鬼吧?
他定了定神,抽出手枪,咔哒一声上了膛,当敲门声再次一响,猛地拉开了门。
门一打开,林志一阵愕然,奇了怪了,门外一个人也没有,就这一愣神的功夫,猛觉脚踝一紧,被什么东西一把抓住了。
林志这一吓,当真非同小可,一声惊呼差点冲口而出,往后一挣,摔在地板上,这才看清楚抓住他脚踝不松手的,竟然是白天躺在马路中间的那青年丧尸。
林志头皮都炸开了,这丧尸居然沿着楼梯爬了上来,还准确无误地找到了自己所住的公寓房间。
呃——
丧尸嘴里发出一声低吼,犹似人被活埋、临死前发出的哀嚎。
林志双脚乱蹬,将丧尸半截身子也拖进了房门,却仍然无法挣脱它冰冷的手爪,心中一急,一枪暴了丧尸脑袋。
噗的一声,丧尸脑袋像西瓜一样炸裂开来,溅得墙上和地板上都是发黄的脑浆。
林志掰开丧尸的手爪,只觉着手冰凉,不由激灵灵的又打了个冷战,心想,或许不能一概而论,并非所有的丧尸都毫无智商。
刚才的一声枪响,引得楼下一通尸嚎,但并没有丧尸循声找上门来,只是房间里充斥着浓浓的血腥味儿,这儿是无法再住下去了。
林志将弓箭挎上,背上背包,左手端着熬药的汤锅,右手握着手枪,出了公寓门,顺着防火楼道往上走。
他一口气上到顶楼,幸亏途中没有碰到丧尸,抬头一看,防火门上标识的楼层数,竟然是三十八层。
想着自己在受伤的情况下,仍然能一口气爬到三十八层这样的高度,林志心里很是欣慰,在卫城坚持不懈的苦练半年,果然是没有白费功夫。
他轻轻推开防火门,走廊里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眼看右手边上的第一道门儿是打开的,就溜了进去。
关上房门,林志将汤锅放在进门玄关处的鞋架上,轻轻咳嗽了一声,屋子里并没有一点动静。
他这才掏出电筒按亮,在屋里巡视了一圈,房子的格局和下面的一样,也是一室一厅的单身公寓。
所不同的是,公寓以前的主人应该是个毛头小伙,茶几上除了香烟,就是八罐连装的听装啤酒,足足有七八件。
林志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