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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也各自抓起趁手的东西一拥而上。
我没拿别的,就攥了一把串肉的竹签子。
仨流氓赶忙退出店外,我们出去一看,他们还有四个同伴,总共七人。
虽然都是二三十岁的成年人,但没人在乎,因为我们这边有十五个人,俩打一个还富余呢。
没错,小太妹们也巾帼不让须眉,力量不足,狠劲儿来凑。就连那喜欢吃肉的内向女孩儿都手握半截凳子腿,专挑人家的脚踝骨下手,稳准狠。
一场混战,哭爹喊娘,打着打着,我感觉不对劲。
明明是我们这边两个打一个,怎么对方的人就不见少呢?
抽空抬头往外一瞧,我顿时头皮一阵发麻。
只见黑暗的街道上影影绰绰,看不清有多少人,但偶尔闪过的反光告诉我,钢管或砍刀的可能性很大。
这他妈的就不是突发事件,而是埋伏!
当机立断,我一脚踹在对手裆部,借力后退,大喊一声“虎子跑”,就撒丫子飞奔。
路过那女孩儿时,她又用那副茫然的表情看我。
来不及解释,我只好拽着她一起跑。
多年之后,网上流行一句话,叫“那天夕阳下的奔跑,是我逝去的青春”。
照这么说,我青春的第一次奔跑是在零下的冬夜,后面还有仨举着钢管嗷嗷骂娘的流氓。
唯一的美好,就是我掌心里紧紧攥着的那只小手。
我刻意往家的反方向跑。因为如果我是这件事的主使,一定会在目标住的附近安排人守株待兔。
很明显,对方的目标就是我,而且十有八九跟马头鱼有关。
一路飞奔,跌跌撞撞,追兵越甩越远,那女孩儿也跑不动了,我便带她冲进一条小巷子,躲在了一个大垃圾箱后面。
巷子里没有灯,但不知谁家养的狗一直叫,很快巷子口就隐隐传来流氓们说话的声音。
我叹口气,感觉到那女孩儿身体瑟瑟发抖,就将羽绒服脱下来给她穿上。
“有表吗?”我问。
“有,夜光的。”
女孩儿抬起手,露出腕部的米奇老鼠电子表。
我笑了,把旁边的几个纸箱子遮在她身前。
“我走之后,再等二十分钟,出了巷子马上打车回家,打不到车就找宾馆开房。”
说着,我抽出钱包里的钱塞她手里,然后起身就跑。
跑出好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