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完整版小说《金丝雀惹怒大佬后,我逃了》是水水所编写的鬼怪风格的小说,故事中的主角是钟寻之向沅,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这让我想起来了自己,被父亲卖给钟寻之的时候,也是如此青涩的。我对她招了招手:“小妹妹,来,你多大了?”她不可置信地伸手指了指自己:“我?”我点头。她走过来,稚嫩的脸上画着成熟的妆容,怎么看怎么碍眼。但...
精彩章节试读:
简单的三句对话,引来旁边依偎在其他男人怀里的女人的无尽艳羡。
钟寻之拍了一下我的屁股:“阿沅自己玩会儿,我先进去了。”
我点了点头答应。
我知道他要去哪儿,那里一贯是富家子弟挥霍钱财的地方,声色犬马,钟寻之从来都不带我接触那些。
我也庆幸他不会带我接触那些。
钟寻之的离开像个信号,甲板上的大半男人都跟着离开,他们身边的女人也一同去了,留在甲板上的,只有我和一个看起来年岁不大的女孩还站在甲板上。
她很稚嫩,看起来才刚刚二十岁左右,怯生生地站在旁边,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
这让我想起来了自己,被父亲卖给钟寻之的时候,也是如此青涩的。
我对她招了招手:“小妹妹,来,你多大了?”
她不可置信地伸手指了指自己:“我?”
我点头。
她走过来,稚嫩的脸上画着成熟的妆容,怎么看怎么碍眼。
但我没说什么,她为了讨好金主,这么打扮也情有可原。
“十九岁。”
我惊诧地挑眉:“十九岁就跟了人?大好青春啊。”
“可他对我很好,听说钟先生对你也很好。”
我语气里的惋惜做不得假,她语气里的羡慕也是真的。
当初我跟钟寻之的时候也是她这个年龄,还被钟寻之嫌过太小,是我那个爸再三保证**的很好之后钟寻之才嫌弃的要了我。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讨厌我的青涩,不过胜在我足够乖巧,熬着熬着,也成了留在他身边最久的人。
而我也成了圈子里最出名的情人,也最抢手。
听同行们说,有很多人和钟寻之打听过和我的合约什么时候到期,到时候他们也想试试让钟寻之迷恋了三年的女人是什么味道。
想到这里我轻笑一声,对这些男人的做派不屑一顾。
“向小姐拍卖会上想要什么?刚刚说最贵的,最贵的是什么呀?”
女孩娇俏的声音带着好奇,我却没由来地涌上一股厌烦。
能上这个邮轮的非富即贵,我不信她不知道拍卖会名单,她语气里生涩的试探不符合她的年纪,却尤其符合这个圈子。
不得不承认,她是个做情人的好苗子。
我看了她一眼,懒得再应付:“钟寻之想拍什么就拍什么,他会把想拍的抬成最贵的。”
在女孩瞠目结舌的目光下我转了身。
我没有说错,钟寻之很喜欢给我花钱,他的钱全地位已经到了顶,没法再进一步,为人既随性又正派,在声色犬马的场合融入得很好,却又过分地洁身自好,身边养了一个女人就绝对不会再碰其他人,当然,看上了新的也会毫不留情的打发了旧的。
我刚跟他的时候还不是这副模样,花别人的钱会让我有负罪感,有次买内衣***不小心刷了他的卡,扣出去三百块钱,他打过电话来语气昂扬:“阿沅,买内衣去了?多买一点我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