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凌瑶顾远之的书名叫《凌瑶顾远之》,本小说的作者是雾流所编写的古代言情类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成,我去叫他们来帮忙。”王淑梅边走边说。这天晚上,凌大勇和王淑梅带着凌鑫几个把兔子和山鸡秃毛开膛手饰干净以后,把毛和内脏深埋了自家山楂树底下,直接毁尸灭迹。又叫凌森趁天黑没人注意,把兔子和山鸡给...
精彩章节试读:
女做决定。
他想就算小瑶不愿意也没关系,就当作她以后的嫁妆。
没想到,闺女一开口就给他这么一个大惊喜。
这时,凌大勇犹豫了一下,想了又想还是开口了
“小木,小水,你们俩想不想去当兵?”凌大勇说完紧紧地盯着俩人的反应。
凌森心里还是很向往当兵的,但是他一向尊敬大哥。
再说了,这个决定是凌瑶做的,人参是凌瑶发现的。他更没有异议了。当弟弟的还能和大哥抢东西?
“爹,我也想穿军装,但是我去不去无所谓。还是大哥更适合去当兵。
再说了,过几年说不定有机会考大学呢。那时候我就是大学生了。到时候是大哥羡慕我了。”凌森吃着山葡萄一脸得瑟地说。
凌瑶笑了笑,自己这憨憨二哥,绝对想不到他的话会成真。
凌淼则表示自己没想过,把头摇的像拨浪鼓。她天生是个懒散性子,就是早起操练她也受不了啊。
凌大勇暗暗地松了一口气。
他开始给凌鑫拧弦:“小金,能迈出这一步,是好是歹需要你自己去拼了,不管怎么样你都不能忘记,你开始机会是你妹妹给你争取来的。”
“就是啊,小金,你得明白,没有你妹妹找到野山参,你也去不了。还有你俩,这事直到你大哥坐上火车也不能往外说,知道吗?”王淑梅开口说道。
“你娘说的对,你们嘴都严实点,别坏了你大哥的事。”
“爹,娘你们放心吧,我知道的。”凌鑫郑重的点头。
“爹,娘,干嘛搞得这么严肃,大哥对我最好了,再说山参也不能算作是我发现的,要不是爹你认识山参,我还以为那是一棵草呢。”凌瑶的话,让大家都笑起来。
这个年代有机会能走出去,这个机会甚至可以改变一生命运。
凌大勇生怕这样一笔横财会让孩子们失去了平常心。幸亏自家孩子都是好的。
…………
王淑梅这一晚上就没合拢嘴。没想到自己家,还能有这样的运气!
她还沉浸在野山参和自己儿子要去当兵的消息中不可自拔。孩子们都各自回屋了,还在傻呵呵的笑。
凌大勇看着自己媳妇这个傻样。茶缸子往桌子上一放。
“醒醒吧,咱俩还得去给兔子和山鸡收拾干净,趁天黑给宏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