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小说《我的盗墓生涯》是朱重八所编写的装逼风格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是我的盗墓生涯,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一旦被老百姓发现行踪,他们根本不管人家有没有发现自己是盗墓的,第一反应就是灭口。而对那些犯了错的“自己人”,这帮“江湖人士”也不会心软,清理门户根本眼都不会眨。所谓江湖义气,兄弟情义,都只是小说话本里...
精彩章节试读:
瘦猴儿和壮汉不知什么时候都不说话了,两个人看看我,对视一眼,又看看我。居然同时抱起胳膊,露出像是看好戏的表情。
深山老林,百无聊赖,可能看一个15岁的本地娃娃挣扎求生,也算是难得的娱乐活动?
不过当时的我并没心思关心这些,当看到最左边靠里角落上堆着的东西时,我终于眼镜一亮!
那里七零八落堆着小风扇、防毒口罩、帐篷、锅碗瓢盆等一些野外过夜的日常用品。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根细细长长,又像铲子又像勺子的东西;还有不知道是八卦图还是指南针的物件,以及一看就不便宜的,只在电视里看过的特别结实又有好多口袋的衣服。
加上他们之前说在山上转了好多天,什么都没找到、
我想起以前看过的小说,猛地窜出一个想法。
刹那间,我没过脑子就脱口而出:“大哥,你们是盗墓的?”
话出口我就后悔了,因为瘦猴子又掏出他的瑞士军刀,而壮汉也站起来走到洞口,像是去望风。
瘦猴儿阴森森看着我,瑞士军刀在指尖转来转去:“说说,小娃娃,为什么说我们要盗墓?”
完了,他们肯定想马上杀了我!
但不知道为什么,在意识到我真的马上要死之后,那股让我浑身发颤的恐惧居然消退了。
我神奇地冷静下来,话说都流畅了好多:“我看过小说,边上堆的那些东西,肯定是盗墓用的。”
瘦猴儿舔舔嘴角,皮笑肉不笑:“看书,看书好啊。你个毛都没长齐的娃娃,见识还不少。”
我知道他之所以还没动手,不过是觉得我跑不了,又不会有人来,索性多玩一会儿而已。
我要做的,就是赶在他不想逗我玩了之前,找到让他放了我的理由。
也不知道是不是无知者无畏,当时的我除了想活命之外,居然还生出一股匪夷所思的念头来。
遇到他们,说不定是太爷爷在保佑我呢?
这明明是入行的好机会!
“不是我见识多,是我也想做盗墓。”我想都不想就说,“大哥,要不你带上我吧,我肯定听话。”
我甚至还看了躺着的“三儿”一眼:“肯定比他听话!”
“嗤!”瘦猴儿这次是真笑了,“看不出来,你小子还挺能想啊?那你知不知道干我们这行,是不收外人的?”
他把我提溜起来,刀尖在我喉管上划来划去:“娃娃,是不是想哄哥哥放过你,跑出去喊大人?”
我小心翼翼地咽了口唾沫,裤裆已经风干了,大腿硌得慌。
“不是,哥,我真想跟你们一起找宝贝!”我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勇气,大声道,“我是本地人,我看过县志,知道这座山有汉代诸侯的墓葬。我能帮你们找到地方!”
“……”
瘦猴儿和壮汉好像都被我震到了,盯着我半天没说话。
我梗着脖子,竭力装作胸有成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