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何赐苏梦涵的小说叫《踏神墟》,本小说的作者是秉灯人写的一本都市文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蜷缩在地上,他尝试过反抗,无非是被揍得更惨而已。只是今天有些不同,他没感觉那么疼了。准确来说,被打的时候还是很疼,但是下一秒伤口就变得麻木了。他猜,应该是被打习惯了,皮变厚了吧? “齐铭,你们在干...
精彩章节试读:
阴沉沉地一片,分不清哪里是水,哪里是天。
少年们穿着厚重的铠甲,残破的披风,制式统一,虔诚地低头,用余光看着几亿吨的海水被从中分开。
最前方的少年手捧经卷,临空而立。狂风呼啸,也没能让那瘦小的身影撼动半分。
分开的海水下,有万丈阶梯,一步一步,走向那数万年不曾有阳光照到的海底。
那里,影影绰绰有人站立。
那少年回头,看向人群,何赐看见了他的眼睛,纯白如雪的眼白,仅仅,只有眼白。
何赐猛然惊醒,把被子踢到一边,他睁着眼,看不见天花板,只有往事。
从出生开始,所有的往事如同4K电影60帧播放一般一幕幕呈现,他能看见小时候在树洞边逗弄的每一只蚂蚁,和它们身上的硬壳纹理。
他能看见小学暗恋的前排女生脸上每一个毛孔,与她望向班长那憧憬眼神中的血丝。
他记起了被遗忘在记忆最角落,拿铲车都翻不出的每一丝记忆。
下一秒,他终于看见了天花板。
“好真实的梦。”何赐这么想着,从床上爬起来,路过书桌,他猛然回头。
梦里,他似乎把那些曾经看到过的书本,经历过的课堂,折磨过的习题全部温习了一遍,几秒,十几年。如同用一个无限容量,无限速的移动硬盘,拷贝进入了一个超级电脑中。
“卧槽,不是吧?”他扑向书桌,打开习题册,验证每一条记起来的信息。
林芬芳打开儿子的卧室门,看见翻书的儿子,那背影,如同一条疯狗。
“现在那么认真也没什么用了,不过,肯认真还是好的。”林芬芳这么想着。
“阿赐,吃饭了。”林芬芳轻轻唤了一句。
何赐似乎没有听到,他茫然地靠向椅背。
就算少年郎爱做梦,就算他曾经设想着也能拥有那些尖子生们那么匪夷所思的大脑,但他也从来没想过这么一个恐怖的可能性。
真正意义上的过目不忘!
他记起了所有的场景,甚至能把每一秒的场景拆分成几千帧来记忆。
记得所有知识点已经不算什么,他甚至能记得他在哪年哪月几分几秒接触到的这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