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子寅洛平霜的小说是《仙君来福》,是作者佚名创作的玄幻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等到最后那只承袭了所有鸟儿的生命力,洛平霜再以救世主的姿态演一场拙劣的戏。大喜大悲之下,让重明鸟心力交瘁,甘愿认主。第三头,就是我的胞妹,子诩。半路截来的多了,洛平霜便想要一个从小养大的灵兽。那灵兽要...
精彩章节试读:
「可惜师父早就说了平生只收一个亲传弟子,以你的天资,若让我代为授课,未免有些埋没了。青门还有其他师叔伯,不论你拜在何处,都是一场造化。」
我点点头:
「原来如此,可若不问问真人,洛师姐怎么知道他不愿意破例再收下我呢?」
话音刚落,肃山东侧便有一人御剑而来,
他急急收剑,白衣玉冠之间,千年没有波动的情绪在这一刻鲜有的失态。
「方才定灵石上的盛光,是谁激出的?」
来的,正是同光真人,当初带洛平霜闯我杻阳山烧杀掠夺,出了名护犊子的那位风光霁月,当世第一剑修。
洛平霜往后一步,垂下眼去,平添了一抹破碎感,她强扯出一抹笑。
「师父,是这位散修的道友,她想拜您为师。」
同光已经快步走过来,端详我一阵后朗声笑起。
「千把年了,我从未见过定灵石有如此盛光。好,那便拜入我门下。」
他说完,又点头,连道三声好。
场内恭贺声一片,无外乎都在高兴青门又得此天才人物。
只有洛平霜,静静地立在一处。
眼睁睁看着,这众星捧月的中心,从她换成我。
修仙者,强者为尊。
境界越强则有越多势力和资源,所以强者更强,弱者恒弱。
洛平霜之所以被青门用所有资源供养,不遗余力为她打造出尘的名声。
就是因为,她是百年来最有天赋的弟子。
而同光真人,苦修几百年,堪堪停在陆地神仙之境,差一步飞升。
他对洛平霜所有的爱护和纵容,都来源于:己道不悟,便悟他人道。
他想从洛平霜的修行上,领悟自己的飞升之道。
于是,面对比洛平霜,比整个洪荒大泽的修炼者都有天赋的我。
同光怎么能不动心呢?
一位叫寻诚的师兄说,我的拜师礼定在明年开春,规格章程都十分隆重,
我的居所用度,也是比照着洛平霜的待遇办的。
这在青门,的的确确是头一份儿。
听他这么说,我转脸就带了几分愁思:
「这是否有些不合规矩,我......我看大师姐仿佛不太喜欢我。」
寻诚即刻笑了,他摆了摆手:
「大师姐是咱们青门最好相处的人,往后你就知道了,不管谁修行上有不妥的,大师姐比自己受阻还上心。
早些年山下有一位苦行僧,徒步九州苦苦参道,愣是连聚气都不能。是大师姐见了不忍,舍出自己刚得的紫福草。」
洛平霜在青门,从未开口要过什么,上品灵丹、法器、门派里所有上乘心法都默认她先挑选,
剩下的才分到其他弟子。
金丹大圆满那日,更是由同光带着在九洲大陆上寻遍了灵兽。
兽好自由、天生骄傲不羁,怎么甘愿认人为主,契己成仆。
寻常修炼者一生有一头普通小兽已是造化,
同光愣是想着法子替洛平霜找了三头上古灵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