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上海是个滩的小说叫《上海是个滩》,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李春平最新写的一本花花都市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我对上海最感神秘的不是东方明珠塔,不是豫园和人民广场,而是十里洋场。来之前我就打定主意要去那里好好看看。因此我到达上海的第二天就迫不及待地走了一遭外滩。这很有点走马观花的味道。我在逛了青浦之后,便带着...
精彩章节试读:
我对上海最感神秘的不是东方明珠塔,不是豫园和人民广场,而是十里洋场。来之前我就打定主意要去那里好好看看。因此我到达上海的第二天就迫不及待地走了一遭外滩。这很有点走马观花的味道。我在逛了青浦之后,便带着探究的目的来到了十六铺。隔河观望那个最早叫做李家场的地方。我的面前是一幅壮丽的历史画卷。汇丰、海关、沙逊、百老汇、中国银行等一座座雄浑的高楼构成的万国建筑群,一字排开。无论是欧洲宫廷式的,还是古典派文艺复兴式的,都让我陶醉不已,禁不住心跳和喉管的蠕动。我到外滩公园,把自己置于一堆历史建筑中,站在音乐喷泉旁边凝视汇丰银行大厦,估摸着以前那块禁止华人入内的牌子就插在我的身边或离我不远的地方。物是人非的苍桑感笼罩着我。这时有两个法国女郎在哇哇说着什么,我听不懂,她们似乎在寻找过去租界的遗迹。我以此为起点,花了整整三天时间,信步闲游,走遍了十里洋场的大街小巷。作为中国民族工业崛起和繁荣的基地,和远东经济中心的核心部位,我产生了一种自豪感、窥视感和敬畏感。我觉得我走在上海的心脏上、亚洲的心脏上。南京路、金陵路、淮海路和中山路就是心脏上的血管,我就像一滴血一样不停地流动。疲惫在我脚下流走,流在上海滩苍茫的夜色里。我每天很晚才回到办事处,便觉得一天非常满足地过去了。
我和上海滩一见如故,就像两个朋友的最初相识一样,陌生感很快就在交流中消失。我们宿舍在办公室楼上,从正面绕到后面再上楼去。后面是一个曲径通幽的住宅小区,宿舍正对着一片杂芜的树丛,那些参差不齐的树木我叫不出名字,好像不是人工着意栽植的,而是自生自灭的那种。我站在宿舍走廊上凭栏眺望,觉得那里应当栽上许多灌木才对。那里的视角方位特别好,白天可以看到小区里行色匆匆的人们,晚上可以听到树丛中簌簌的撒尿声,人们有意无意浇灌着这片肥沃的土地,使得那些树木矮小而不干瘦,苗壮地挺着风华正茂的枝杆。人们的随意并没有破坏我对上海的整体好感,相反,这片树林无人光顾,我会觉得少了什么重要东西。陈雪梅把它称为可爱的小树林。尽管我们单位有厕所,许多人在晚上也偶尔钻到树林里去。那多少有点享受和体验生活的味道,所以可爱。我站在楼上常常如痴如醉地望着它发呆,虽然它无法跟我们家乡的大森林相比,但也可以在大都市里窥视一线乡村风景,回味小时候山野牧羊的童趣。文人常说都市放牛,我看这里放放羊还是可以的。
我在休闲十五天之后正式上班。此前我没到办公室去过。第一次在上海上班,我稍稍对自己修饰了一下,有点雄赳赳。唯一携带的是一支笔和伴我许久的茶杯。办公室侧面墙上的挂历旁贴着一张行政值班表。排在倒数第二的李昂就是我。看到自己的名字贴在上海的墙上,我有点兴奋。我把杯子放下,王主任就把我叫到他办公室去了,给我交待工作。他说在我们业务中,建筑是第一位的,其次是商贸。我的任务是负责内部事务。对于建筑和商贸,我可以不深入,但要了解常识。文稿起草是刘山的事。上海跟内地不同,节奏要快,效率要高,干要像干,玩要像玩,日常工作要安排妥贴。王主任说得很慢,口音浓浑,有点斯文的官气,与他高大发胖的身躯很统一。叫人觉得他说话就应当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