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丁成功李来亨的书名叫《明末时空倒爷》,它的作者是家在北道所编写的都市生活风格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一想起金源集团工程部经理老宋那张面目可憎的肥脸,丁成功心里就怒火中烧。要不是心里还有那一份难舍的牵挂,他早就用自己的方式,狠狠的教训这头贪得无厌的肥猪了!深深的吸了口气,丁成功还是压下了心头的怒火,来...
精彩章节试读:
拿起戒指细细一看,才发现,这戒指的做工非常精巧,上面镌刻的二龙戏珠图案,也是栩栩如生。
“还真是个好东西,也不知是不是白金的。”轻轻掂量了一下戒指的分量,丁成功把戒指含在嘴里,轻轻一咬,眼前突然出现一阵刺眼的光芒,紧接着,就是一片黑暗!
掏出了手机,调出手电筒功能,仔细一看,丁成功这才发现,周围的一切,全都变了样!
看着眼前郁郁葱葱的茂密山林,脚下弯弯曲曲的山间小路,不远处连绵不绝的崇山峻岭,丁成功实在想不到,自己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习惯性地看了看自己的手,那枚戒指,居然不知不知不觉的套在了右手无名指上。
又看了看身上,身上还是那身半新不旧的迷彩服,,随身的东西也一样没少,他这才稍稍放下心来。
在朝身后一看,那辆三轮车就完好如初的停在身后,那堆旧钢筋,也整整齐齐的堆在车上!
就在此时,不远处的山路上,突然出现了一排闪动的火把!
“那边有光亮!弟兄们,上去看看!”
紧接着,一个粗壮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丁成功立刻从三轮车上取下工兵铲,关闭电筒,躲进灌木丛,隐蔽了起来。
很快,十来个汉子就冲了上来。
借着月光,打量了这几个汉子一眼,丁成功就大吃一惊:一个个身穿短衫古装,披着破旧的皮甲,头发盘成发髻,用包头布束在头顶!为首的一个,还带着头盔!
最要命的是,这帮家伙步伐有力,行动有序,一看就是经过训练的老兵。
手里拿的兵器,也都是真材实料,兵刃上,都有修补过的痕迹,绝对是上过战场的真家伙!
“刚才我明明看见亮光了,怎么没人了?”
为首的汉子打着火把,仔细地看了看三轮车,立刻大声下令:“东西还在这儿。人绝对跑不远,就在这草丛里,都给我仔仔细细的搜!”
一声令下,十几个汉子挺起长矛,在灌木丛里搜寻起来。
低矮的灌木丛,根本藏不住丁成功的身影,马上就被人发现了。
“什么人,给我站出来!”
为首的汉子拔出腰刀,大喊一声,手下马上围了过来!
丁成功慢慢站了起来。
“敢打我们茅麓山的注意,真是好大的胆子!”为首汉子打量了一眼的丁成功,冷声喝道:“放下兵器!”
面对眼前的十来支长矛,他理智的放下了工兵铲。
“奇装异服,手持兵刃,夜闯山寨!”
这汉子看着丁成功,冷冷一笑:“一看就是鞑子派来的奸细,来人,给我捆起来,押走!”
手下答应一声,冲着丁成功就围了上来。
“慢着!”丁成功立刻大喊一声:“你们茅麓山,就是这样对待抗清义士的吗!”
“你说什么?”为首的汉子让手下停了下来,略微吃惊的问道:“你是抗请义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