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凤凰男啃我?我反手打得他成无毛鸡的书名叫《凤凰男啃我?我反手打得他成无毛鸡》,是作者富闪闪倾心创作的一本年代文类型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妈,我还想等马良栋回来,给我一个说法,他要是真不好,我就和他离婚行吗?”林岚恨铁不成钢的盯着女儿,还要再说什么,被叶诚拦住。“吃饭的时候,不要说孩子。”“我不吃了,上班来不及了。”叶昭拿起帆布包,背...
精彩章节试读:
这一世马良栋也已经在自己这里捞了不少好处了,首先是他上大学期间,叶昭没少接济他,虽然这时候大学生有国家补贴,可马良栋拿着自己的钱很舍得吃喝,又讲究穿戴,跟叶昭认识前,他身上是一套万年不变的运动服,据说还是他的高中校服。
跟叶昭认识后,他买了皮鞋手表皮带西裤白衬衣,身上再也看不到一点农村出身的样子,也正是因为马良栋变成了十足十的城里人模样,所以他每次回村,大家都以为他混得很好,很有能耐,全村的人都巴结他。
前世叶昭看着公公婆婆还有大姑姐小姑子们不可一世的样子,就觉得好笑,明明是自己赚来的钱,而他们也知道,可他们就一幅趾高气昂的样子,好像他们的儿子多了不起似的。
钱?叶昭猛地做起来,翻箱倒柜,然后在衣柜一个大铁盒子里找到一打用夹子夹好的纸条,这些全都是马良栋给她打的欠条。
叶昭拿出这打借条,上面是马良栋熟悉的钢笔字,今借叶昭十五元钱,待本人工作后第一时间归还,一九九零年二月八日,借款人马良栋。
一张张借条看完,叶昭激动地在床上打滚,她跟马良栋是在八九年十月份的交流舞会上认识的,一开始她觉得马良栋虽然家境贫穷,但待人彬彬有礼,而且孝顺后,她就自作主张的把自己的生活费,分出一部分给马良栋。
好在马良栋在她面前一直扮演一个正直且有自尊不占人便宜的这么一个形象,所以在他骗叶昭他的生活费每个月要寄回家一部分给父亲看病,而他每天就只吃两顿饭,引起了叶昭的怜悯。
叶昭自嘲的笑了笑,自己那时候可真是单纯的可以,不过也好在马良栋要维持他的自尊和个人形象,所以每次叶昭给他钱,他都打了借条。
叶昭还记起来,马良栋跟自己领证后,有意无意地问了几次当初借条的事情,叶昭为了照顾他自尊,怕他还不起钱,就说自己都烧了,马良栋还再三确认是不是真的烧了,最后得知借条没有后,还故作可惜道,这是他欠叶昭的钱,他一定会还的。
正好,借条还在,等离了婚就追债,叶昭恶狠狠地想着。
但是一想到马良栋的工作都是她安排的,叶昭就郁闷的恨不得狠狠给自己两个大耳瓜子,自己当时到底是中了他的什么迷魂药。
本来马良栋学的是畜牧业,按照大学从哪来回哪去的分配原则,他大学毕业是要回他们甘省的小县城的,在畜牧站当个小技术员。
马良栋也确实在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他家所在的县城畜牧站当小技术员,然后叶昭就收到马良栋一封又一封信件,信里除了对各种虚伪的甜言蜜语,就是讲他的苦闷,什么他被人合起伙来刁难孤立,他的才华在那里根本得不到发挥等等。
叶昭那时候本来就思念马良栋,想跟他在一起,最后她接到了马良栋的电话,从他嘴里得知如果他们结婚,夫妻之间可以调动到同一单位。